今天是:
您现在的位置: 中华全国毛泽东思想学会(筹建)网 >> 社会纵横 >> 正文
专题栏目
更多内容
最新推荐
更多内容
相关文章
没有相关文章
更多内容
造谣的权利?         
造谣的权利?
作者:cbh7675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1425 更新时间:2013/10/13 21:41:57
有人说,网络赋予了公民造谣的权利,我只是想问问,都造谣了,还有什么权力?难道就是因为一句断章取义的“言者无罪”四个字?既然造谣,起码有伤害到目标群体吧。可谁有权可以肆无忌惮伤害他人?按这逻辑:你拿上菜刀就被赋予了可以砍人的权利、拖个棍子就有打死人的权利?谣言就得制止,这是被中伤人的权利!这才是正当的权利!
文章录入:cbh7675    责任编辑:mzd8341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【字体: 】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
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中心概况 友情链接

    西·平定  站长:邵华 TEL:0353-6188456 QQ:596254574   邮箱:596254574@qq.com
    技术支持:平定博胜电子 晋ICP备09008532号

    晋公网安备 14032102000118号